厄瓜多尔前总统莫雷诺请求暂停执行判决
厄瓜多尔前总统莱宁·莫雷诺和中国前驻基多大使蔡荣国已向该国最高法院请求暂停执行因7600万美元贿赂案对他们判处的五年刑期。《南华早报》报道称,法院将于9月7日审议莫雷诺的申请。
国家司法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认定,莫雷诺在涉及科卡科多辛克莱尔水电站合同的案件中犯有受贿罪。该水电站是厄瓜多尔最大的水电项目。法官一致认定,他在2007年至2013年担任副总统期间,促成了该电站获得融资;该电站由中国国有企业Sinohydro建设,该公司是PowerChina的子公司。
暂停执行判决的申请
莫雷诺未被拘留,目前身在厄瓜多尔。若判决维持有效,因截瘫他将在家中而非监狱服刑。若申请获准,监禁刑期可能被暂停,并以包括定期报到要求在内的条件替代。
这位前总统否认从Sinohydro收取资金。他的辩护团队坚持应适用2009年受贿行为开始时有效的刑法版本。2021年2月的反腐败改革将受贿列入不得暂停执行五年以下刑罚的犯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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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的律师提出了类似申请。蔡于2007年至2011年担任中国驻厄瓜多尔大使。共有13名被定罪者提出此类请求,但法院将审议其中12人的申请,因为有一份申请逾期提交。
围绕水电站的案件
与Sinohydro签订的19亿美元合同于2009年签署,次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了约16.8亿美元贷款,条件是工程由中国公司实施。检方表示,2009年至2018年的付款约占合同金额的4%,且大多以咨询服务名义,经由与莫雷诺的朋友孔托·帕蒂尼奥有关联的一家公司以及巴拿马账户流转。
蔡在结束外交任期后加入Sinohydro,并于2013年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检方称,他在两人均在任时与莫雷诺会面,协助融资获批,之后又帮助安排付款。
该案21名被告中有20人被定罪,其中包括莫雷诺的妻子、女儿、两名兄弟以及一名通过婚姻关系与其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均被认定为共犯。包括莫雷诺在内的官员被终身禁止在公共服务部门工作,赔偿金额超过1.63亿美元。法院尚未公布判决书书面文本;此后,上诉期限将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