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赢得与中国投资者的仲裁争端
韩国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赢得了针对中国投资者冯振民的案件。撤销委员会驳回了他要求撤销先前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决驳回了投资者至少2641亿韩元,即1.97亿美元的索赔。《韩国先驱报》报道。
委员会决定
委员会的决定维持了2024年5月作出的仲裁裁决。当时,仲裁庭认定冯振民的投资非法,不受韩国与中国之间投资协定的保护。仲裁庭还认为其对审理该争端不具有管辖权。
起初,这名投资者要求约2万亿韩元赔偿。在最终请求中,他要求返还Pi Korea公司的股份,或支付至少2641亿韩元的金钱赔偿,并赔偿其他损失。
争端起因
该争端始于2007年,当时冯振民在韩国成立Pi Korea,以借款3800亿韩元购买位于北京的华普大厦。贷款由一家韩国银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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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i Korea未能偿还贷款后,该银行试图通过出售作为质押的公司股份来收回资金。冯振民在韩国法院对该出售提出异议,但于2017年最终在最高法院的民事案件中败诉。此外,他还因在办理贷款期间向银行员工承诺并提供金钱及其他利益的案件被定罪。
程序费用
2020年,即民事案件结束三年多后,冯振民根据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索赔。他声称,银行对质押物的处置,以及韩国相关的民事和刑事程序,违反了投资协定,尤其是防止非法征收的保障。
冯振民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称仲裁庭超越权限、未给予他适当机会陈述立场,并且未充分说明其决定。委员会驳回了他的申请,并责令该投资者向韩国政府支付约15.1亿韩元的法律辩护费用及利息,同时全额承担426751美元的撤销程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