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五人在诈骗案中被判七年监禁
拉各斯州高等法院在塔帕就针对Chi Limited公司的诈骗案,判处五人各七年监禁。法院还命令被定罪者向该公司偿还起诉书中确定的金额,并扣除已支付给该公司的款项,据尼日利亚《Premium Times》报道。
法院判决
法官库迪拉特·何塞认定因卡·萨拉瓦、约书亚·奥卢雷米·达拉莫拉、拉吉·艾哈迈德、阿福拉比·以色列·奥卢塞贡和穆拉伊纳·奥兰雷瓦朱·阿卜杜拉希在三项指控中有罪。每人被判处七年监禁,不得以罚款替代刑罚。
法院裁定,将每名被定罪者此前已被羁押的时间计入刑期。法官还指出,应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已支付给Chi Limited的款项。
案件情况
该案涉及2009年的事件。尼日利亚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提出六项指控,包括共谋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金钱、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资金以及伪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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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委员会发言人德莱·奥耶瓦莱称,被告从Chi Limited获得用于供应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资金,但没有供应商品、提供服务或退还资金。在其中一项事件中,据控方称,他们与其他仍然在逃的人员于2009年获得了81,359,922尼日利亚奈拉,虚假声称这是Chi Limited商品和服务的付款。
控方表示,其中两项指控涉及117,755,061尼日利亚奈拉。控方还请求出售第一名被定罪者的财产,并将所得款项转交Chi Limited,或将该财产没收归公司所有。
庭审过程
控方传唤了17名证人,其中包括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警方、银行和Chi Limited的工作人员,并提交文件支持指控。法院宣告第二、第三和第八名被告无罪并解除对他们的指控。Chi Limited生产包括Chivita和Hollandia品牌在内的食品和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