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允许政党实时获知哪些选民已投票
以色列中央选举委员会允许投票站内政党代表实时报告哪些选民已经投票。该决定在10月27日选举前夕作出,恢复了投票日动员选民的工具之一,《耶路撒冷邮报》报道。
这并不涉及个人投给了谁的信息:投票保密原则仍得到维护。政党只能获知特定选民是否参与投票,并将这些数据与自身数据库进行比对,以联系尚未前往投票站的支持者。
数据使用限制
委员会以19票对11票批准了获利库德集团支持的提案,另有3名成员弃权。此类信息的传递获准,但须满足若干条件:不得从特殊投票站传递数据;政党不得记录个人投票的时间;信息只能用于鼓励参与选举。
不得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其他政党或第三方组织。选举结束后,数据必须销毁。代表利库德集团参与诉讼程序的律师伊兰·邦巴赫在会议上提出了该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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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审理隐私争议
委员会的决定并非这场法律争议的最终结果。在各方将选举机构的决定告知法院后,高等法院将于周三继续审理利库德集团的请愿。
委员会主席兼最高法院副院长诺阿姆·索尔伯格于8月禁止向政党传递个性化的投票参与数据。他、总检察长和隐私保护局指出,投票站官员为组织和监督选举而获得的信息,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得用于政治活动。
索尔伯格还强调,有关是否投票和投票时间,以及参与选举的情况的信息,均属于个人数据。在医院、监狱、妇女庇护所及其他特殊投票地点的投票站,可能出现特别风险,因为在那里投票这一事实本身就可能披露个人的敏感信息。这正是这些投票站被排除在新数据传递程序之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