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一名三轮车司机因咬伤警务助理被判监禁三个月
加纳恩卡维耶一家法院判处24岁的三轮车司机阿卜杜勒·阿齐兹监禁三个月,原因是他咬伤了一名社区警务助理。该男子承认犯有过失造成伤害罪,MyJoyOnline报道。
证件检查
根据控方说法,事件发生于2026年9月3日上午约8时40分,地点在加纳阿散蒂地区阿特维马-恩瓦比亚吉亚南市的恩卡维耶。由总督察阿贝迪·拉尔比率领的加纳警察局交通运输部门警员当时正在该镇巡逻,并拦下一辆车牌号为M-25-A-3722的Pragya三轮车。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名司机没有驾照及其他必要证件。社区警务助理阿尔哈桑·塞杜受命将他带往警察局,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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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警察局途中发生冲突
警察检察官、督察夸库·弗林蓬向由罗伯特·阿多主持的法庭表示,在前往警察局途中,该司机驶往另一个方向。塞杜指示他前往警察局,但该男子没有服从指示并袭击了这名助理,随后两人发生冲突。
控方称,冲突期间阿齐兹咬了塞杜的胸部。这名助理呼救,附近的年轻人协助将其制服。该男子在被捕后的陈述中承认了所作所为,经过进一步调查后,该案被移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