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维持酒驾司机11年刑期
新加坡高等法院维持对一名46岁澳大利亚公民的11年监禁刑罚,该男子拥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他承认危险驾驶致一名64岁退休人员死亡,以及再次醉酒驾驶。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法院于9月7日驳回了控方和辩方的上诉。
控方要求增加监禁刑期,辩方则请求缩短刑期。除监禁外,被判刑男子还被处以1.2万新加坡元罚款,并被禁止驾驶车辆15年。最初的判决于2月作出。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于2023年4月23日,地点位于新加坡达尼尔恩路。该男子在饮酒后从一场儿童生日聚会返家,当时车内有他的两名孩子,分别为3岁和4岁。
根据法院资料,司机没有注意到一名正朝武吉知马运河方向过马路的64岁新加坡退休人员。该车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11至122公里,而该路段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碰撞导致行人死亡,司机的孩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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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
控方要求判处该司机12年9个月监禁。被判刑男子的律师主张刑期应为6年4个月至8年。
法官克里斯托弗·谭表示,两项上诉均有论点,但不足以改变判决。他同意控方的看法,即因认罪而给予的减刑幅度应为20%,而非30%,但总体上认为下级法院的裁决合理。
法院在量刑时还考虑了第三项危险驾驶指控,该指控与男子的孩子当时在车内的一起事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