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最高法院限制公布已消除犯罪记录数据——ERR News
爱沙尼亚最高法院认定,一项规定在法院判决中无限期公开部分涉毒犯罪和纵火案件已消除犯罪记录数据的条款违宪。该国议会——Riigikogu——必须修订相关立法,ERR News报道。
法院审查了哪项条款
《犯罪记录登记法》列出了一系列犯罪,对于这些犯罪,即使犯罪记录已被消除,被定罪者的姓名和个人代码仍可在已公开的在线法院判决中查阅。截至2026年6月9日,该条款涉及8714人,其中5362人因涉及大量毒品——至少10剂——的行为被定罪。
五名在2006年至2017年期间被定罪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其中四人因涉毒犯罪被定罪,另有一人因纵火被定罪。申请人称,公开传播已消除犯罪记录的数据损害了他们及其家庭成员的声誉,也使就业和维持生计更加困难。塔尔图巡回法院认定其诉求有理,并启动了对该条款合宪性的审查。
最高法院的论点
法院在周二公布的两项裁决中指出,为保护公共秩序、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对私人生活的干预可能是允许的。但法院同时得出结论,无限期公开所有因相关毒品犯罪或纵火罪被定罪者的信息,既不符合比例原则,也不具正当性。
更多最新消息请关注 UA.News Telegram 频道 Telegram.
法院指出,爱沙尼亚《刑法》第184条规定的犯罪严重程度可能因毒品种类和数量,以及是否将毒品转交给他人而存在显著差异。此类行为的刑罚从一年监禁至终身监禁不等。在申请人的案件中,法院判处了接近最低标准的缓刑,且犯罪发生至今已过去很长时间。
对于第404条规定的纵火罪,法院指出,法律规定可处以罚款或最高五年监禁。其中一名申请人于2006年、18岁时实施犯罪,此后未因类似违法行为被定罪。
修改法律的期限
法院裁决立即对五名申请人以及其他已由法院审理类似数据删除申请的人生效。对于其余依照相关条款有已消除犯罪记录的人,裁决的生效被推迟六个月,以便Riigikogu修改法律。
最高法院指出,在某些案件中公布此类数据可能具有正当性。立法者可以规定由法院对公布的必要性进行个案评估,或将其与刑期、实际服刑情况,或犯罪严重程度及被定罪者可能构成的危险等其他标准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