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允许政党追踪选民投票情况的决定遭挑战
在以色列,两份新请愿书已提交至高等法院,要求撤销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一项决定。该决定允许政党实时追踪已被识别的选民是否已经投票。此案将于周三、即10月27日举行的选举前审理,《耶路撒冷邮报》报道。
政党可获得的数据不会披露个人投票给谁,因为投票选择仍属秘密。这些数据仅显示某位选民是否参加了投票。政党可以将这些信息与自身数据库进行比对,并向尚未前往投票站的潜在支持者发出电话、信息、进行拜访或提供交通协助。
向法院提交的请愿书
其中一份请愿书由律师沙哈尔·本-梅尔提交,其最初的投诉成为此前禁止这一做法的依据。另一份由“预备役人员”党及其主席、前通信部长约阿兹·亨德尔提交。两名请愿人均要求法院撤销委员会周日的决定,并恢复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最高法院副院长诺阿姆·索尔伯格于8月4日实施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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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梅尔认为,委员会超出了高等法院上周批准的协议范围。根据他的说法,在其申请被驳回后,利库德集团律师伊兰·邦巴赫提出了可允许传递信息的新条件。请愿人指出,该提议未被列入议程、未提前分发,也未在此前讨论中审议。法院尚未就这些主张作出裁决。
委员会决定的条件
周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以19票对11票、3票弃权,撤销了索尔伯格此前的禁令。该决定仅允许从普通投票站传递相关信息。政党不得记录具体个人的投票时间、将数据用于鼓励投票以外的目的、将其转交给其他政党或外部机构,也不得在选举后保存这些数据。
本-梅尔认为,这些限制无法消除隐私问题,因为信息被收集并带出投票站。“预备役人员”党也表示,该决定为既有政治力量创造了优势。即将届满任期的议会中拥有席位的党团负责任命投票站委员会成员,并能更广泛地获取选民信息。新政党可以派遣观察员,但根据请愿书,它们必须自行承担观察员在投票站驻留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