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法院听取罗素·布兰德案证词——《卫报》
在英国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对喜剧演员罗素·布兰德的审判期间,陪审员听取了一名女子录制的警方问询内容。该女子称,布兰德于2004年在苏荷区一家酒吧的洗手间内强奸了她。据《卫报》报道,这名女子称,此事发生在他们于一场生日派对上认识后不到一分钟。
女子的证词
这名曾在MTV工作的女子告诉调查人员,布兰德未经她同意抓住她的胸部,随后将她拉向洗手间。她称自己试图推开他,并表示自己不想这样。她说,在涉嫌袭击发生后,她浑身发抖,感到不知所措且麻木。
这名证人还称,之后有人将她带到布兰德的汽车旁,喜剧演员的司机将他们送往卡姆登的另一家酒吧。她声称,布兰德在车内裸露身体并要求她进行性行为,但在她拒绝后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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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表示,不久后她向一名朋友讲述了这起强奸未遂,但没有描述所有情况。她还向警方表示,2023年媒体关于布兰德涉嫌性行为不端的报道促使她联系执法部门。
辩方立场
在交叉询问中,布兰德的律师伊恩·温特KC表示,这名女子是自愿与这名喜剧演员前往洗手间,并且很高兴认识他。她否认了这一说法,称自己并未被他迷住,并且在见面后几乎立即遭受了性暴力。
罗素·布兰德面临三项强奸罪指控、三项性侵犯指控以及一项针对六名女性的猥亵袭击指控。这些指控涉及1999年至2009年间涉嫌发生的事件。这名喜剧演员否认所有指控,并不认罪。审判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