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宪法法院质疑选择性适用监狱规则
巴基斯坦联邦宪法法院在伊斯兰堡审理阿迪亚拉监狱三名囚犯的申诉时,质疑以歧视性方式适用监狱规则。三人要求在私立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类似于最高法院给予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创始人伊姆兰·汗的待遇。
据《黎明报》报道,该案由联邦宪法法院院长阿明努丁·汗主持的三人法官合议庭审理。法官阿里·巴卡尔·纳贾菲表示,在监狱手册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存在歧视。
移送规则
法官阿米尔·法鲁克提请注意1978年《巴基斯坦监狱规则》第197条。该条规定了将囚犯移送医院的程序,相关费用应由国家承担。法鲁克询问,为何申请人只坚持前往私立医院,而不在巴基斯坦医学科学研究所(PIMS)或Poly Clinic医院等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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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穆罕默德·伊利亚斯·汗的律师阿赫塔尔·奇纳援引了最高法院8月18日的命令。当时,当局被要求将伊姆兰·汗转移至Shifa International Hospital进行体检和治疗。其他申请人——穆罕默德·伊斯梅尔·侯赛因和奥韦斯·阿尔塔夫——则分别由律师伊尔凡·纳西尔·奇马和赛义德·贾弗尔·布哈里代理。
先前裁决
8月31日,伊斯兰堡高等法院驳回了囚犯的申请。法院裁定,囚犯没有被转移至其自行选择的私立医院的法定权利,而治疗的主要责任由国家行政体系和公立医院承担。
其中一份申诉称,第197条允许移送至民用医院,申请人认为,这一术语不应仅限于公立医疗机构。文件还称,申请人有严重内出血问题,过去两个月内曾八次被送往公立医院。法院将审理延期至9月15日,并指出该案需要对法律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