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法院要求提供两名NAB官员任命相关证据——《黎明报》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高等法院已向国家问责局(NAB)、法律部及其他当事方发出通知,涉及对该局副主席伊赫特沙姆·卡迪尔·沙阿和总检察长苏海尔·纳西尔任命提出质疑的案件。法院还要求申请人提供书面证据,证明这两名官员不符合担任这些职务的法定要求,《黎明报》报道。
该诉讼由律师G. M. 乔杜里博士以quo warranto程序提出,这是一种用于质疑担任公职合法性的程序。
关于NAB副主席的论点
乔杜里称,伊赫特沙姆·卡迪尔·沙阿不符合1999年《国家问责条例》第7(aa)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根据申请人的论点,沙阿此前担任NAB总检察长的经历,不能等同于担任21级联邦官员或同等职级。他还表示,沙阿并非军衔为少将或担任同等职位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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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检察长的要求
关于苏海尔·纳西尔,申请人称其不符合该条例第8(a)条的标准。该条规定,NAB总检察长必须具备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的资格。
乔杜里表示,纳西尔曾任巡回法院法官,之后担任拉合尔高等法院附加法官,但未获正式确认。申请人认为,因此纳西尔不符合巴基斯坦宪法第177(2)条的要求。
法院还就要求暂停两名NAB官员履行职责以及调取其任命文件的申请,向各方发出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