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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邮报》:泰国将限制大型零售商与中小企业的结算期限

《曼谷邮报》:泰国将限制大型零售商与中小企业的结算期限

泰国贸易竞争委员会(TCCT)正在加强对零售行业的监管,并对大型贸易公司向中小企业付款的期限实施限制。新规于10月在《皇家公报》发布,将于11月生效,《曼谷邮报》报道。

监管机构旨在促进公平贸易并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这些规定适用于年收入超过5亿泰铢的大型批发商和零售商,包括大卖场、超市、专卖店和百货商店、便利店连锁以及现购自运业者。

小型企业的付款期限

对于生产流程不复杂的农产品和初级加工农产品,商业信贷期限不得超过30天,除非双方商定更短期限。对于商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中小企业,最长期限为45天。

期限将自货物按约定数量和类别交付后起算,前提是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附有适当文件。对于交付销售的商品,期限将自约定数量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售出后起算。违规者可能面临相当于违规年度年收入最高10%的罚款;若违规发生在经营第一年,罚款最高可达100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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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场及连锁企业做法的审查

TCCT还在准备对佛丕府和南邦府零售业开展实地调查。委员会计划于11月初在当地举行焦点小组讨论,参与者包括传统和现代零售商以及消费者;曼谷也计划举行类似会议。数据收集工作预计将在11月底前完成。

监管机构正回应对多万亿泰铢现代零售市场集中度的担忧,该市场由少数大型企业主导。TCCT研究的问题包括:公司出售特许经营权后,在加盟商门店附近开设自营店,可能导致加盟商营业收入减少的情况。零售商将此类开店解释为当地需求旺盛,现有门店无法满足。

委员会还在审查中小企业协会的投诉,内容涉及通过现代零售连锁以寄售条件销售的商品,以及货架上产品陈列位置可能被单方面改变的问题。TCCT强调,现阶段尚未认定存在违规行为,正在收集数据以确定是否需要制定单独的商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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