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就“离开训练中心是否算作擅离职守”一事作出了解释
被动员的公民在接受基础通用军事训练(БЗВП)期间即获得军人身份。 在特定情况下,未经指挥官许可擅自离开训练中心,可能被定性为擅自离开部队或服役地点(СЗЧ)。
国防部强调,服役的开始与是否获得军事登记专业(VO)、是否完成基础通用军事训练(BZVP)或是否被派往作战旅无关。
根据乌克兰第2232-XII号法律第5条规定,对于基层官兵,特别是动员期间应征入伍的公民,在训练部队或中心接受培训期间,应授予“新兵”军衔。
同时,服役起始时间由该法第24条规定。对于被动员人员,通常自从地区征兵与社会支持中心(ТЦК та СП)出发前往军事单位之日起开始服役。
因此,接受基础通用军事训练并不意味着该人尚未具有军人身份,也不意味着其不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据国防部解释,如果在基础通用军事训练期间擅自离开训练中心,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能构成逃兵罪。
具体而言,是指以下情况:
- 未经指挥官许可,故意离开服役地点或部队;
- 在出差、休假或治疗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未在三日内返回服役地点。
此类行为的责任及相应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由《乌克兰刑法典》第407条规定。
因此,参加基础通用军事训练并不免除军人因擅自离开服役地点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具体情况的法律定性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擅自离开服役地点的构成要件。
乌克兰国防部通报了这一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擅自离开部队的数千名军人已通过简化程序重返乌克兰武装部队。 恢复服役的军人总数相当于两到三个旅的兵力,其中相当一部分经验丰富的军人回归后再次选择了作战岗位。
乌克兰最高拉达正准备审议一份更新后的法案,旨在加重对逃避动员和擅自离开部队(SZCH)行为的处罚。乌克兰总理谢尔盖·科雷茨基通报了这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