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手坎辛被判两年监禁并获判强奸未遂罪名不成立——《曼谷邮报》
泰国第四区上诉法院宣判奥运会拳击冠军颂洛·坎辛强奸未遂罪名不成立。同时,法院以诱拐未满18岁者并意图实施猥亵行为,判处这名53岁的运动员两年监禁,据《曼谷邮报》报道。
上诉法院的裁决
第四区上诉法院驳回了针对这名已退役拳击手的强奸未遂指控。同时,法院维持其在另一项罪名上的有罪判决,但将监禁刑期从三年减至两年。
坎辛还被责令向该女孩额外支付8万泰铢赔偿金及按5%利率计算的利息。受害人的财务赔偿总额将为20万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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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和进一步上诉
在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后,泰国最高法院准许坎辛在进一步上诉期间以30万泰铢保释。他被禁止离境。
坎辛本人表示,他已准备好继续进行法律斗争,并依赖法律程序。原告的律师阿提瓦特·尼亚米斯里表示,该女孩也将向最高法院上诉。他说,她坚持称,在两人在酒吧见面后,她并非自愿与这名拳击手待在一起。
1996年,颂洛·坎辛成为首位赢得奥运金牌的泰国运动员:他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夺得羽量级冠军。2023年,这名17岁的原告指控他在两人于孔敬府孟县一家夜间场所见面后实施性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