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梅利尼茨基州判处四名犯罪团伙成员有罪,罪名是向土耳其走私琥珀
赫梅利尼茨基市地区法院批准了针对四名有组织犯罪团伙成员的认罪协议,该团伙曾组织了一条向土耳其非法走私琥珀的渠道。
调查证实,2023年1月至6月期间,涉案人员在里夫内州采购琥珀, 在赫梅利尼茨基市一家原咖啡馆的场所内进行分装,并交由“盲运”的内线快递员进行走私。 共记录了14起案件,期间共向国外走私了超过157公斤的琥珀制品和46件琥珀原料,总价值近44.6万格里夫纳。


法院认定所有涉案人员均犯有《乌克兰刑法典》第28条第3款、第240-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罪行。 组织者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三名同伙各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均获缓刑)。 被判刑人员自愿向乌克兰武装部队捐款80万格里夫纳,被查获的琥珀则被没收归国家所有。
来源:赫梅利尼茨基州检察院。
执法部门已向四名参与非法出口逾4.7吨乌克兰琥珀的犯罪团伙成员发出嫌疑通知。这些琥珀是冒充立陶宛产琥珀运往国外的。
利沃夫州安全局副局长通过同一名中间人,从一名企业家处收受了超过2.2万美元,以换取确保琥珀开采不受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