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警方实行每周休息日制度——《黎明报》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警方实行了新的休假政策,根据该政策,每名员工必须每周至少获得一天休息日。这一天不会计入休假。伊斯兰堡警察总监于10月23日发布了相关命令,《黎明报》报道。
新的休假规定
该文件将批准休假的权限下放给不同级别的官员,并废除了此前的指示,包括2022年的政策。男性警察通常可获得10天婚假,女性则可获得一个月婚假,但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来自信德省、俾路支省和开伯尔-普什图省偏远地区,以及吉德拉尔、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和原联邦直辖部落地区的人员,可在每周一天休息日、服务45天后休息7天,或服务90天后休息14天之间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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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和特殊休假
同时,可休短期假的员工不得超过10%。已获得的休假和出境离开巴基斯坦的休假合计上限为一个单位或办公室人数的3%。
该政策还规定了与怀孕和分娩、陪产以及健康状况相关的休假。参加中央或省级公务员考试的员工最多可获20天休假,参加面试最多可获15天休假。
命令指出,休假并非无条件的权利:出于部门利益或工作需要,休假可能不获批准或被取消。该政策是在与不同警衔的警察协商后制定的;有关进一步完善该政策的建议,可按既定程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