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提议取消统一电价机制——《黎明报》
巴基斯坦私有化委员会提议,在向私人投资者出售国有配电公司时,取消针对这些公司的统一电价机制。持牌私人供应商将能够根据购电成本、用电特征、缴费纪律和服务水平设定不同的价格和合同期限,《黎明报》报道。
这些提议载于一份共25页的配电公司私有化后新运营机制草案。该文件已发送给相关部委、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征求意见。这尚未成为获批的政府政策,但该草案计划于本周提交给总理。
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根据拟议模式,国家将逐步退出直接购电和零售供电。中央电力采购机构CPPA-G将不再担任零售市场唯一买方,持牌供应商将采购电力、管理客户组合并争夺消费者。
起初,供应商将连同客户组合一并接手现有容量合同项下的义务。随着这些合同到期,它们将逐步负责需求预测,并通过双边协议、拍卖或有组织的能源交易所独立采购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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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竞争尚未启动地区的消费者,以及供应商停止运营时,方案规定了最后供应商机制。该机制将确保不间断供电、账单开具、款项收取,以及对受保护消费者类别适用补贴电价。
补贴与电网运营
草案还规定逐步削减因电价差异产生的补贴,并使国内电价更接近实际供电成本。在第一阶段,计划识别通过将负荷分配到多个单相接入点而不当获得受保护消费者身份的家庭。为此,电网运营商和供应商将采用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
实体电网的所有权计划与零售售电业务分离。配电网运营商应向所有持牌供应商提供非歧视性接入,其盈利能力则拟与服务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和运营效率挂钩。监管多年电价周期的期限拟从五年延长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