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监管机构限制报道爆炸和恐袭事件——《黎明报》
巴基斯坦电子媒体监管机构Pemra要求所有卫星电视频道避免播出、重播和直播报道“令人不快”的事件,包括爆炸、枪击和恐怖袭击。该命令的日期为10月13日,《黎明报》报道。
仅限经核实的信息
根据该命令,电视频道只能传播经相关机构或执法机构确认的核实信息。Pemra还要求有效使用延迟播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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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频道必须根据Pemra法律规定成立独立编辑委员会。监管机构援引了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018年一宗suo motu案件的裁决,以及伊斯兰堡高等法院2022年一宗案件中关于使用延迟播出机制程序的裁定。
责任警告
Pemra警告称,如违反相关要求,可能会依据2002年Pemra条例第29-A、30和33条采取法律行动。该文件还提及监管机构于2023年2月发布的一项类似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