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官马克·泰雷尔被判犯有强奸罪——《卫报》
英国萨瑟克刑事法院认定前伦敦警察厅警官马克·泰雷尔犯有一项强奸罪、三项性侵罪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这名57岁男子因对一名在警队工作期间认识的女性实施犯罪而被定罪,《卫报》报道。
案件情况
法庭听取的证词显示,在该女子多次拒绝与泰雷尔发生性关系后,泰雷尔强奸了她。出于法律原因,该女子的身份未被公开。检察官凯瑟琳·法雷利表示,当该女子反抗他的性骚扰时,他决定夺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警方因另一起案件抵达该女子住所时,发现泰雷尔藏在她的床边。他还因试图删除与该女子的通信记录而被判妨碍司法公正罪。在其中一条信息中,他为自己是一名性犯罪者以及毁掉她的生活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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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裁决与量刑
陪审团宣告泰雷尔在另外13项指控中无罪,其中包括另一项强奸罪指控。他在法庭上称,两人之间的性关系一直是双方自愿的,并不存在胁迫。
泰雷尔此前承认在公职中行为不当。他还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因其说服该女子就他为何在她卧室内向警方撒谎。量刑定于12月16日进行。
在保护部门任职
泰雷尔曾在议会与外交保护指挥部任职,已被定罪的强奸犯韦恩·库曾斯和戴维·卡里克也曾在该部门工作。特别行动部门高级警司莎拉·利奇表示,对于一名赢得受害者信任的警官而言,此类行为尤其不可接受。